第一.不许横拖和斜吊。严禁吊拔埋在地下的情况不明的物件或凝结在地面、冻在冰上的物件。
第二.重物提升,应先吊离地面100~100毫米进行试吊,无问题后方可起吊。
第三.左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吊重时,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吊装动作。一般情况吊重时,不得进行伸臂及缩臂,若必要时,应符合起重图表的安全要求方可操作。
第四.吊着重物回转时,应慢速进行,速度不应超过规定值。禁止在斜坡处吊重物回转。
第五.空负荷运行时,吊钩与地面间距不得少于5米;带负荷运行时,重物必须高于运行路线上Z 高障碍物0.5米以上。
第六.起吊物件应拉溜绳,速度要均匀,操作要平稳,禁止忽快忽慢和突然刹车。作反向操作时,必须待吊车停稳后再换向运转,禁止突然变换方向。
第七.在易燃易爆附近,一般不应进行起吊作业。特别不应使易燃物靠近排气管。吊车加油时,严禁吸烟和接近明火。
第八.两车或多车抬吊时,必须有统—指挥,动作配合协调,吊重应分配合理,不得超过单机允许重货的80%。
海南吊车_海南海口吊车租赁_海南吊装